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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指南(企业)

来源: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4-06-04 作者: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报对象

支持成都市参保企业(含在省上参保的央属、省属企业)通过企校合作方式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制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按年度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每人每年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执行,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经申报备案纳入培养计划。

(二)完成年度培训任务,企业申请培训补贴时,企业学徒应在岗(包括学生学徒)并由企业(或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社会保险12个月(含)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备案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申报表》;

2.学徒培训方案;

3.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4.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及承训机构资质;

6.教师资质等。

(二)申报补贴材料

1.成都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

2.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3.合格证书复印件;

4.承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包含培训方案、学员签到册、带水印培训照片或线上注册和学习记录等);

6.企业开户许可证等。

五、办理流程

提交计划→备案通过→实施培训→补贴申报

六、办理方式

申报地址:彭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709室 就业培训科

咨询电话:83713328 QQ群:43118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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