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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时间:2024-06-04 作者: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二)吸纳已登记的灵活从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三)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就业的企业。

上述企业及社会组织需与被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二、申报时限

上述企业及社会组织需在每名被吸纳人员符合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条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申报材料。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成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五)灵活从业人员通过登记系统比对确定;

(六)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户)、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线下在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预约临柜办理。

六、办理方式

申报地址:彭州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612室 人力资源市场科

咨询电话:8386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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